→返回968180首页

刊登分类广告须知

营业类
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 在登报广告内容上加盖公章或提供单位介绍信;
3. 如广告中有“特约经销” ,“指定经销” ,“总代理”或“唯一代理商”等内容时,
都必须提供与厂家的议书或授权书;
4. 如广告内容中出现违反广告法的内容一律删除 。

房铺类
(包括物业,房屋出租,出售,转租及寻求合作)
1. 出租,出售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或正式的购房合同书原件(有公证过的);
2. 转租的房屋必须提供“租凭”合同原件,需经甲方同意(加盖公章)或提供业主的身份证,
产权证复印件。
3. 公司厂房出租的,如落单位名称,只在广告内容上加盖公章即可;如不落单位名称,
则必须提供房产证明

房产公告
(产权变更公告,房产交易,房产契遗失声明,产权声明)1. 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出具证明

招聘类
 

 

   广告联系: 968180 社区服务中心
厦门金维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龙山东二路27号
一拨灵:968180   服务热线:0592-5939555   传真:0592-5939799
                         CopyRights © 2000~2005 www.9681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