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价格投诉与举报 ●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应提供: l、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2、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及有关证据 3、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提供联系方式。 ●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单位: 思明区物价检查所投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5863004 ●不予受理: 1、不属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职责管辖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 3、就同一事项已经向有关机关举报、申请复查、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机关没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不予受理裁定的; 4、价格主管部门对同一价格违法行为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 ●办结告知: 举报人要求答复且有联系方式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举报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举报人。 ●再次举报: 举报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再次举报,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 版权所有 电话:(0592)5863002 传真:(0592)5863004 E-mail:smsqwj@163.com 地址: 厦门市民族路46号之三 邮编:361001 备案序号: 闽ICP备05002682号002682号